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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办留学谨防“国外院校中方校方代表”陷阱
2004-12-31 09:08:57  紫铭留学
 

2004年十月份两名学生在申请爱沙尼亚某大学时,通过大学网站中的介绍,与大学的中国招生代表刘汉珍女士取得了直接联系,在通过她申请大学录取通知书的过程中,刘汉真利用其代表身份,骗取学生费用,最终不仅没有申请到大学的入学通知书,学生交给她的费用也一去不复返。

这两名学生非常希望去爱沙尼亚留学,通过互联网查到了爱沙尼亚的某大学英文网站,该网站上同时有中文简介及中国招生代表联系方式字样。两名同学通过该大学网站与该大学的中国招生代表刘汉珍女士取得了联系后,刘称,通过她可以获得该大学的2005年2月份入学的硕士课程录取通知书。两名学生一听非常高兴,但刘对两名学生说,按照大学的规定,需要每人先汇100欧元的录取费,她才能将通知书邮给学生。这两个学生由于对刘的代表身份深信不疑,便通过银行将200欧元汇到了刘的指定账户。刘收到汇款后,事情出现了转折,她开始以各种借口拖延邮寄学生的录取通知书,先说大学需要更多的中国学生才能开课,后来又说她与学校之间还有协议没有确定,她可以为两名学生申请爱沙尼亚另外一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但还需要学生每人再汇1500欧元的学费押金。在多次与她交涉后未果,学生要求刘汉珍退还他们之前汇的200欧元录取费。可此时刘汉珍不接听这两个学生的电话,也不回复他们的邮件,从此无法联系,人间蒸发了。这两个学生只剩下愤怒和无奈。

现在刘汉珍的有关信息还挂在那所大学的网站上,在此,提醒广大的留学申请人,国外许多大学的中国招生代表,与大学实际是合作关系,而不是雇佣关系,代表们都有自己的目标利益。有的甚至就是明目张胆的骗取钱财。我公司希望通过此事来提醒广大留学申请人在申请大学过程中,应直接与学校的国际中心负责人取得联系,最保险的办法是通过国内信誉良好的正规的留学中介机构办理,这是非常稳妥和有效的选择。尤其在申请过程中,涉及到录取费、学费等相关费用时,正规的机构可以保证学生的利益不受侵害,并顺利的帮助学生实现留学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