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流程:
1、报名步骤:查询欲报班号 —> 填写报名表 —> 报名处交款取证—>咨询处开具发票
2、学员报名必须持本人或代报人身份证(无身份证可提供6位密码)。
3、发票必须在报名当日起一个月之内在指定地点开具,过期一律不予补开。
二、插班制度:
1. 插班是指学员过了试听期以后报名,插班的学员一律不能退班,人数已满的班不能插班。
2. 插班应收费用=学费-(已开课时×插班价格)
3. 插班的学员报名后,凭听课证到指定地点购买教材或领取资料。
三、课前、试听前内的延期转班制度:
1.在开课前或试听期内学员可以转入未报满的其它班级。
2.支票报名必须在报名当日起10个工作日后,持所开发票办理转班业务。
3.转班须出示听课证及本人身份证(或提供报名密码),代办转班须同时出示代办人身份证。
4.学员转班须完好无损退回全部发放资料,否则不能转班。
四、试听期结束后延期转班制度:
1.办理延期转班须在停课当日,到紫铭培训学校办理停办手续;按办理时间计算剩 余课时,已结束的课程不能补办延期转班手续,听课证自动作废。
2.办理延转手续仅限一次,有效期一年(以原班级开课日期计算),学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完所延转的课程,否则过期作废。
3.延期转班不保证座位,不退还差价,不准转让,不准退班,名额已满的班级不得转入。
4.延期转班只能保证转入的课时,但不能保证课程内容的衔接。
5.若要转入住班须食宿费自理。
6.已办理延期转班的听课证丢失一律不予补办。
7.挂失证明不能办理延期转班。
五、退班制度:
1.学员在开课前和试听期内(以我校开课日期开始计算)可以退班,试听结束后一律不准退班。
2.试听期内学员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试听,按已试听处理,退班时则扣除试听费。
3.退班时必须携带听课证、身份证(或代报人身份证)、领取的教材和已开具的发票(报名时已填写密码,则须提供相应密码)到指定地点办理退班手续。
4.退班必须完好无损退回全部发放资料,否则照价扣款。
5.应退金额=学员原交费用-(已开课时数-免费试听课时)×试听价格-未退换资料费用。
6.退班必须在规定的试听期内办理,各班级的试听期一律以听课证上的试听期为准。
7.上课期间,由于学员自身原因造成缺课的,学校不予补课,不予退费。
8.已开发票的,退班时必须完好无损退回发票(兑奖区完整),否则一律不准退班。
9.学员支票报名10个工作日后,本校确定已收到款项,才能申请退班。
10.支票退班时,学员持听课证原件及已开具的发票到紫铭学校办理退班批件,在报名处办理退班手续。款项由本校开具支票退回学员。(支票收款单位必须和当时学员报名时出票单位一致)
六、听课证有关规定:
1. 听课证是进入教室的唯一凭证,无证不得进入教室。所报班结课后,听课证自动失效。
2. 因保管不善损坏听课证的, 应及时持本人身份证及原听课证残骸来报名处办理听课证明。
3. 听课证丢失一律不补。丢失听课证后应立即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处办理挂失(否则责任自负),由前台主管签发挂失证明,允许到教室查证(即通过与教室管理人员一起查证的方式证明无其他人使用已挂失的听课证听课,方可保留其本人的听课资格)。如再丢失,不予补办任何证明。
4. 挂失证明不能用来开发票,不能作为优惠证,不能转退班,不能更名,不能领取资料。冒领挂失证明一经发现,取消听课资格。
5. 听课证一律不许转让、购买非法转让听课证的,一经发现,予以没收。
6.冒领挂失证明一经发现,没收听课证原证和挂失证明,取消继续听课资格。
7.有免费试听课时的班级,也必须是先报名,取得听课证后猜想有试听资格。
8.听课证不得转借他人,一经发现,没收听课证,并补交已发生课时的费用。
9.无证或使用过期听课证等到教室听课的,一经发现,须按规定缴纳从开课到发现时的上课费用。
10.插班的学员不享受试听,同时应在报名时领取内部教材。
紫铭学校报班优惠制度
(一)老生证优惠制度:
1. 老生证是指已过试听期的听课证 ,有效期三年,限用一次。汇款报名不享受优惠。
2. 学员报名时必须当场主动出示老生证,方可享受所报课程学费10%的优惠。
(二)特惠期优惠制度:
1.凡在开课日期前2个月(含)以上报名的学员均可享受10%的优惠。
2.凡在开课日期前1个月(含)以上报名的学员均可享受5%的优惠。
(三)优惠卡制度:
凡持有紫铭学校优惠卡的学生均可按照优惠卡的优惠模式享受相应的优惠条件
注:老生证优惠制度、特惠期优惠制度及优惠卡制度均不可相互组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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