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3%至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具体税率表为:不超过36000元部分税率3%,36000至144000元部分税率10%,144000至300000元部分税率20%,300000至420000元部分税率25%,420000至660000元部分税率30%,660000至960000元部分税率35%,超过960000元部分税率45%。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其他所得如利息、股息、红利等适用20%比例税率。个人所得税税率计算时需先扣除专项扣除(三险一金)和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住房贷款等),再按对应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常见问题】
问题1: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对工资薪金如何适用?
回答1:工资薪金所得并入综合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税率从3%到45%不等,每月应纳税所得额=收入-5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再按对应税率计算。
问题2:个人所得税税率中经营所得的具体级距是多少?
回答2: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五级:不超过30000元部分税率5%,30000至90000元部分税率10%,90000至300000元部分税率20%,300000至500000元部分税率30%,超过500000元部分税率35%。
问题3: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否包含年终奖单独计税的优惠?
回答3:年终奖可选择单独计税,适用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即个人所得税税率按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确定级距,但2023年12月31日前仍可享受此政策,之后需并入综合所得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