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256条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6条规定的是“破坏选举罪”,是刑法中关于破坏选举活动的法律规定。该条款旨在维护国家选举制度的公正性和合法性,防止通过非法手段干扰选举过程。
以下是对刑法第256条的总结与详细说明:
一、刑法第256条原文
> 第二百五十六条:违反选举法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条文解读
- 适用对象:任何违反选举法规定,实施破坏选举行为的人。
- 行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
- 侵害客体:破坏选举秩序,侵犯选民和代表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 处罚措施:根据情节轻重,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三、相关法律要点总结
| 项目 | 内容 |
| 法律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 条款编号 | 第256条 |
| 罪名 | 破坏选举罪 |
| 行为方式 | 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 |
| 侵害对象 | 选民、代表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
| 处罚种类 |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 |
四、实务意义
刑法第256条的设立,体现了国家对选举制度的高度重视。在实际操作中,若发现有人以不正当手段干预选举,相关部门有权依法追责,确保选举活动的公平、公正进行。
此外,该条款也提醒公民,在参与选举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选举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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