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文写作中,“红头文件”是一种常见的正式文件形式。所谓“红头文件”,主要是指带有红色标题和发文机关标志的正式公文。那么,红头文件的标准格式究竟是怎样的呢?
首先,红头文件的版头部分需要包含红色横线和发文机关名称。红色横线位于页面顶部,通常为2厘米高。红色横线上方居中位置标注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如“××市人民政府”。
其次,在红色横线下方,要标明文件的密级和紧急程度。如果文件没有密级,则不需标注。紧急程度分为“特急”、“加急”等。
接着是标题部分,标题应准确简要地概括文件主要内容,一般不超过20字。标题使用2号小标宋体字,位于红色横线下方空两行处。
然后是主送机关,即文件的主要接收单位,应顶格书写于标题下一行。若有多个主送机关,应按级别高低或重要性顺序排列。
正文部分字体为3号仿宋体字,首行缩进2字符。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为“一、”“(一)”“1.”“(1)”。文件中的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最后,文件结尾要注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署名与成文日期分列于正文下方各占一行。成文日期一般右空4字编排,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
以上就是红头文件的基本标准格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层级的机关可能有细微差别,具体应参照相关公文处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