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3、有本市城镇户口或有效期内的暂住证;
4、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5、岁以上,男性年龄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岁以下;
6、具有初中毕业文化以上程度;
7、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C上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有三年以上的驾龄,无特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8、申办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应向管理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
9、本市城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申领表;
10、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复印件、无特大交通事故责任记录证明;
11、初中毕业以上的文凭原件及复印件;
12、道路运输资格从业资格证件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