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十二条原文】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是关于“犯罪预备”的法律规定,旨在明确行为人在实施犯罪前的准备阶段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根据该条文,如果行为人为了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或制造条件,但尚未着手实行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本条文体现了我国刑法对犯罪行为的预防和惩治相结合的原则,强调对犯罪预备行为的法律规制,有助于减少犯罪的发生,维护社会秩序与公共安全。
二、表格展示
| 项目 | 内容 |
| 法律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 条文编号 | 第二十二条 |
| 法律条文内容 |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 立法目的 | 明确犯罪预备的定义及法律后果,规范犯罪行为的预防与惩处 |
| 犯罪预备定义 | 行为人为了实施犯罪而进行的准备工作,如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等 |
| 法律后果 | 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
| 适用范围 | 适用于所有犯罪预备行为,不包括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的情形 |
| 与其他条款关系 | 与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相区别,预备阶段尚未着手实行 |
三、结语
刑法第二十二条作为我国刑法体系中重要的条款之一,不仅明确了犯罪预备的法律界定,也体现了刑法的教育、惩戒与保护功能。在司法实践中,准确理解和适用该条文,有助于实现公平正义,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